广州建8大污水处理厂
省环保厅昨日印发了《2016年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广州、深圳、佛山等18个市编制水体达标方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水质未按期达标区域要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广州纳入全省方案的水体包括珠江西航道、石井河、珠江后航道,水体达标年限均在2019年,珠江西航道要达到IV类,后航道要达到III类,石井河则要达到V类。
《方案》要求,到2016年年底,全省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0.3%,劣V类比例控制在8.5%以内;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根据今年新的方案,广州纳入全省方案的水体包括珠江西航道、石井河、珠江后航道,水体达标年限均在2019年,珠江西航道要从现在的V类水提升到IV类,珠江后航道要从现在的IV类水提升到III类,石井河则要从劣V类提升到V类。
此外,方案中还包括了8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流溪河白云段的截污支管完善工程。这8大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会增加8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