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18市开展 实施方案随后出台 试点期限为二年
18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3日表决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两高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这一决定,制定试点办法。试点期限为二年。
根据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8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在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坦白从宽、宽严相济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在公正和效率相统一的更高层次上做出的系统性、制度性安排。
沈亮表示,根据被告人认罪与否、案件的难易、刑罚的轻重等情况,在程序上繁简分流,这是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沈亮介绍说,试点方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从宽”如何把握?沈亮表示,认罪认罚从宽跟刑法第67条所规定的自首从轻一样,是指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律从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特定的案件范围限制。
沈亮说,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告人量刑主要是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考虑,认罪认罚案件也要遵循刑法量刑的基本原则。对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也必须依法严惩。 如何在从宽试点中避免“权钱交易”?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说,要防止这类问题,有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坚持证明标准。仍须按照法定证明标准,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全面审查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证据关和程序关。
第二,要规范诉讼程序。必须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同时还必须认真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
第三,要加强监督制约。公检法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确保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质量。
第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人员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权钱交易、放纵犯罪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情形,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会否出现试点和非试点地区“同案不同判”?
万春表示,认罪认罚从宽不是无边的从宽,前提是必须适用刑法对于各个具体罪名的规定,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进行从宽,所以不会有严重突破法律的情况发生。
他表示,将来要进一步完善量刑指南,使得在适用从宽幅度上有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沈亮说,对类似案件,非试点地方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酌情考虑认罪认罚从宽。
万春表示,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确保当事人认罪认罚是自愿的。
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
同样,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法庭上仍然是要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明确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同时重点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过程的合法性。如果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造成认罪的,一是要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认罪的供述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使用。
万春补充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进行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