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业用地使用权将可先租赁后出让
昨天(4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细则》、《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广州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关于空港经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等文件稿。其中,后三项议题将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上,市国土规划委传达了2016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广州市贯彻落实意见,包括: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制订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的用地政策,落实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建立市、区两级供后监管通报督导的机制,强化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会议强调,要明确广州2016年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到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争取解决重大发展平台和项目的用地问题。要进一步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对批而未供和闲置的土地,各区要逐宗地进行排查,加快推进已批未
供用地的供应,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提交的《广州市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细则(稿)》。该细则明确了市政府督查工作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单位对立项交办的督查事项建立统一、规范的督查工作台帐,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办理责任,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细则还规定了市政府办公厅和专项统筹单位开展督办工作的形式和措施,要求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和审核,并及时呈报。会议要求,抓好该细则的实施,推进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确保国家、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