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保障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李佳文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广州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昨天发布《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比例应不小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1%,配套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比例应按不大于住宅建筑面积的5%进行设置。
在公共租赁住房的财政投入方面,来源包括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不低于13%的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等。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失去父母且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另外,涉及以下情形需要解除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在公共租赁住房内或楼宇公共部位存放法律禁止存放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经住房保障部门警告后未及时整改的。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未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
公众提交意见途径
可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反馈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1楼1114室,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gzfbfzqyj@gzcc.gov.cn
作者:李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