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后刚上班,齐斌就接到了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电话,约他到局里就他申请登记青年摄影家协会一事进行访谈。
齐斌一行如约来到民管局,工作人员在专设的业务访谈室接待他们,就他们的筹备情况、协会章程、管理机制、会员构成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供了相应材料的范本。两个小时约谈结束后,齐斌感觉到一切都豁然开朗了:“简直就是手把手的贴身服务。我原以为申办一个协会至少要一年时间,但我们按他们的专业意见修改、补充好材料后,马上就可以进入审核程序,也就是说,协会从申办到成立两三个月就OK了。”
“齐斌的待遇并不是个例。”深圳社会组织总会秘书长黄文峰告诉记者。他表示,近年来,深圳一直在不断简化手续、创新机制,积极为社会组织发展搭建支持体系,深圳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已经处于全国前列。而蓬勃发展的各类社会组织,也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多个“全国第一”为社会组织开路
4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突破“一业多会”、简化登记程序、完善内部治理、创新年检制度等多个重大制度上均进行了大胆创新。
“这里面很多内容都是全国领先。事实上,深圳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上,很多政策与机制都可以说是全国第一。”黄文峰表示。从2004年行业协会改革开始,深圳在国内率先打破由政府机构设置行业协会的惯例,率先开展行业协会的民间化、市场化改革,到率先推行工商经济类等8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再到今年4月份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可以看到深圳一直在探索和完善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有了好的出生条件,还要有成长空间。深圳率先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交由社会组织行使,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如2009年市政府机构大部门制改革时, 17个局委办有69项事务性职责向社会组织进行了转移委托。就在几天前,深圳宣布将启动新一轮的职称评定职能转移改革,力争将我市事权范围所有专业的职称评定全部交由行业组织承接,包括新闻、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文物博物、交通运输规划等57个专业。
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超过7000家,较去年同期增长两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