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中考"方案确定 招生比例达8%
广州市日前确定了异地中考的相关方案。根据新方案,非户籍的异地生招生比例达8%,对父母职业、住所、购买社保情况等均做了具体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为过渡期,此期间对父母具体条件不做硬性要求。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规定从今年开始公办普通高中拿出8%的招生名额来招收非本市户籍学生,2014年至2016年为过渡期,对其父母的职业、住所、购买社保情况等不做硬性要求。2017年起方案正式施行,对孩子父母具体条件将实施明确要求。
据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透露,根据历史数据,近年来广州公办高中普通招收非本市户籍学生的比例平均数约为8.1%。在保持升学率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设置8%的比例,既能较好地保障非本市户籍学生在穗升学的需求,也没有对本市户籍学生带来更大的冲击。
新方案中明确,将2014年至2016年设为3年的过渡期,其间对非户籍学生的招生比例8%不变,而且对其父母的各项条件不做硬性规定。但2017年后,异地中考的考生家长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如在广州市的合法稳定职业连续3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3年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及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具有完整3年初中学籍等,因而目前所有非本市户籍的初一学生(即现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都可以用3年的时间来准备相关材料。